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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公告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科技領域課程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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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135502282B號函辦理。

二、檢附本次修正令、修正內容表及附表修正規定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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