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05_輔導室|
一、112學年度第1學期在校學生鑑定及安置重要期程:
在校生鑑定申請資格,具本市國小學籍學生有學業、 社會、人際或生活適應嚴重困難,經長期輔導後仍需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協助者(含接受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之學生)。
(一)校內申請:至112年10月13日。
(二)本市鑑定及安置系統線上申請:至112年10月13日。
(三)教育評估晤談:112年9月25日至10月23日。
(四)資料彙整與送件:112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
(五)鑑定及安置會議:112年11月8日至11月17日。
(六)鑑定及安置結果通知:112年12月。
二、113學年度學生入學國小鑑定及安置重要期程:
(一)各學區學校報名:112年11月27日至12月8日。
(二)教育評估與晤談:112年11月27日至113年1月5日。
(三)資料彙整與送件:至113年1月12日。
(四)鑑定及安置工作會議:113年2月16日至113年3月15日。
(五)鑑定及安置結果通知:至1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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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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