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05_輔導室|
說明:
一、依特殊教育法及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辦理。
二、旨揭鑑定相關事宜,說明如下:(詳見計畫)
(一)報名
1、一律採網路報名,請學生及家長於115年10月6日(星期二)凌晨12時起至10月12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止,至「臺北市國小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安置系統」完成線上報名資料填寫。
2、經確認無誤後,自行下載列印報名表、觀察推薦表及相關報名表件,由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父母或監護人)檢核簽名後,於115年10月6日(星期二)至10月12日(星期一)上班日之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繳交至班級導師或輔導室特教組, 始完成報名程序。
(二)各校受理安置年級一覽表請參閱計畫第4頁。 (例:萬華區設有資優班學校提供三、五年級安置,萬華區內之學校則受理115學年度二、四年級學生報名)
三、通過116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鑑定之學生,其安置輔導方式如下:
(一)三年級:本校未設資優班,得就「分散式資優資源班」、「特殊教育方案」(校本資優方案或區域衛星資優方案)擇一辦理。
(二)五年級:一律安置受理轉介鑑定學校之分散式資優資源班。
※如有疑義,請洽2336-1266分機141輔導室黃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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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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