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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公告

111學年度國小棒球「硬式組」及「軟式組」聯賽

{{ $t('FEZ002') }} 03_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1年9月20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110034767號函辦理。

二、參加旨揭聯賽,教育部體育署將酌予補助學校球隊組訓費 新臺幣(以下同)6萬元及全國賽參賽費,相關規定如下:

(一)本經費將於112年撥付,應於111年9月1日起至112年11月 30日止執行完畢,支用項目包含:選手營養費、課業輔 導費(以400元/人節計)、教練鐘點費(以400元/人節 計)、代課鐘點費、消耗性器材費(單價1萬元以下)、訓 練費、交通費及膳食費等,組訓費及參賽費得相互勻 支。

(二)學校應於112年12月15日前檢附收支結算表送中華民國學 生棒球運動聯盟辦理經費核結事宜,若有餘款應予繳 回;相關單據留存各校妥為保管,以備查驗。

三、競賽規程如附件或請至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官網下 載,請欲報名之參賽學校詳閱競賽規程相關規定。

四、為確保選手基本學習權益,請依教育部體育署訂頒「高級 中等以下學校運動代表隊訓練注意事項」規定,高級中等 以下運動代表隊選手代表學校參加校外競賽公假合理上限 數,每學年以30日為上限(日數計算包括參與學生運動聯 賽、選拔賽、各類錦標賽及路程、移地訓練,不包括國家 代表隊集訓及代表國家參賽等日數),如因賽程實際需求, 超過30日部分由各校檢具參賽計畫及課業輔導計畫,須專 案報局同意。

五、相關問題請逕洽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謝雯玲小姐, 電話:02-2567-3609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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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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