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老松國小Web

老松佈告欄

「臺北市112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國民小學鑑定安置」報名要開始囉!

{{ $t('FEZ002') }} 05_輔導室|

壹、報名

一、報名資格:設籍臺北市(非寄居身分並有居住事實),年滿六足歲之身心障礙學齡兒童,民國10691日前出生(含91日當天)。

二、報名方式:父母或監護人親自報名或委由他人持委託書報名(委託書如附件)。

三、報名時間111年11月28日至111年12月9日(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日不受理報名)

四、報名地點:設籍之學區學校(隨父母就讀者於父母任職學校報名)

貳、報名資料

  一、檢附基本資料

()報名表

()全戶戶口名簿正本(含詳細記事、正本驗畢發還)及影本1、申請參加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及安置實際居住說明書

()相關證明文件具有下列文件其中一項即可報名

1.身心障礙證明 (未逾重新鑑定日期者)正本(驗畢發還)及影本1份。

2.區域級以上醫院兒童發展聯合評估綜合報告書(下次鑑定日期在報名日期之後者;倘評估綜合報告書未註明下次鑑定日期,則以評估綜合報告書日期在報名日期前1年內者為有效)

3.區域級以上醫院半年內診斷證明(診斷書開立日期在報名日期前6個月內者)。

二、特殊教育需求評估補充資料

()依各障礙類別,應檢附下列相關資料:

1.聽覺障礙學生須檢附6個月內區域級以上醫院評估聽力圖或聽資中心聽能評估報告。

2.視覺障礙學生須檢附6個月內區域級以上醫院視力診斷證明或視資中心視功能評估報告。

3.身體病弱學生須檢附可佐證其身體病弱,需長期療養且影響學習活動之診斷證明。

4.自閉症學生檢附兒童精神科專科醫生之診斷證明。

()學生倘於學前階段已接受特殊教育服務或早期療育,請檢附下列相關資料(可擇要提供):

1.身心障礙學生個案轉銜服務資料表。

2.學前階段身心障礙學生111學年度個別化教育計畫。

3.六個月內教學(巡迴)輔導及評估摘要資料。

4.學前輔具需求評估資料。

5.早期療育服務資料。

 ※入校家長請先聯繫輔導室特教組預約時間,以免久候!

 ※12/7(三)、12/8(四)因本校承辦「臺北市111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故無法辦理收件,敬請見諒!

 聯絡電話:02-23361266分機141 特教組黃老師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2-11-21|

{{ $t('FEZ005') }} 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