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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製作防治食品中毒原則及相關文宣,以提升校園飲食衛生安全

{{ $t('FEZ001') }} 李承恩

{{ $t('FEZ002') }} 03_學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2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16259號函辦理。

二、因應新學期開學,為預防校園食品中毒案件發生,請各校宣導用餐或製備食品時,應留意個人健康與衛生習慣,留意環境清潔衛生,並遵守預防

       食品中毒五要二不原則: 「洗鮮分熱存,要落實;山泉與動植,不採食」。

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製作防治食品中毒宣導單張、海報、動畫、年報與懶人包等文宣品,放置於該署官網「防治食品中毒專區」

     (http://www.fda.gov.tw/TC /site.aspx?sid=1816),請多加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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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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