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李承恩
{{ $t('FEZ002') }} 03_學務處|
一、依教育部112年3月8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28180號函辦理。
二、鑑於國內疫情持續穩定可控、配合社區防治措施穩健開放,對學校營運的衝擊趨緩,及旨揭管理措施所訂之防疫、 應變措施等內容均已併同納
入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管理指引」辦理,爰旨揭管理措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三、有關校園防疫措施、開放規定等相關事宜,請依本局112年 3月1日修正「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總指
引」及「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辦理,以確保學生及教職員工健康。
四、另校園場地管理應落實定期檢查及不定期臨檢,尤其疫情趨緩後,校園重新開放民眾使用,請各級學校注意校園場 地之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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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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