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05_輔導室|
一、教育部為獎勵社會教育推廣具有績效之優異團體及個人, 自64年開始,每年依據旨揭實施要點規定,選拔對社會教育具有重大貢獻之團體及個人,並舉行頒獎表揚活動。
二、請詳閱旨揭實施要點及相關表件,並請於112年6月12日前將下列文件送至輔導室,逾期不予受理:
(一)請依據參選類別填具「終身奉獻獎資料表」、「團體獎資料表」或「個人獎資料表」。(請以A4紙張列印,請勿折疊或裝訂。)
(二)佐證資料(每份以15頁以內為原則,請加製封面、目錄及頁碼;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無須裝訂或加裝透明膠片。)
(三)承諾書。
(四)照片電子檔,請注意解析度並請附上圖說文字:
1、個人:正面個人生活照1張、參與活動照片5張。
2、團體:團體活動照片6張、團體標章ai圖檔1份。
四、本案相關表件電子檔可至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 tw/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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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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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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