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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松佈告欄

即日起開放學校餐點使用具CAS標章之加工液蛋產品

{{ $t('FEZ001') }} 李承恩

{{ $t('FEZ002') }} 03_學務處|

一、依據本局112年12月8日北市教體字第1123100796號函續辦。

二、有關112年9月進口蛋品標示爭議一案,本局業請本府衛生局協助查核及釐清,提供本市學校午餐之液蛋食材均無疑慮;另經本府衛生局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索取近期全國液         蛋製造業者及產品標示查核結果,確認液蛋製程及標示均已符合規範。

三、為使幼兒園蛋料理菜色恢復多元,即日起開放園方餐點使用「具CAS標章」之液蛋食材,以維護幼兒園食品安全。另考量幼兒園廠商調度食材時程,倘欲調整菜單增加蛋料理,請園           方與廠商協調確認食材調度事宜。

四、另本市公立幼兒園三章一Q獎勵金申請計畫第6條第6項,本局補助有機蔬菜供應日應使用三章食材之規定,考量園方已排定12月份菜單及團膳業者食材須調度因應,如於本局補助有           機蔬菜供應日已採用其他優質蛋白質取代液蛋加工品,112年12月31日前不影響獎勵金請領。

五、請幼兒園及廠商落實食材來源驗收,公立幼兒園依餐點契約範本履約規範說明,如核對查有廠商提供不實食材來源證明,列屬衛生安全重大違失,記點10至20大點;廠商使用三章一         Q 之產品如有混充或假冒產品供貨不實情節,加重罰則10大點。重大衛生缺失記點總數達10大點,得停餐1 週;記點總數達20大點,得終止契約。

六、請本市非學實驗機構團體之學籍學校,協助通知設籍之實驗機構團體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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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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