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05_輔導室|
衛生福利部為獎勵民眾從事志願服務工作,凡服務時數達 3,000小時以上,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且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均得申請獎勵。服務時數達3,000、5,000、8,000小時以上者,分別頒授「銅牌獎」、「銀牌獎」、「金牌獎」及得獎證書;倘志工首次申請獎勵,服務時數即達8,000小時以上,可同時申請銅牌獎、銀牌獎及金牌獎;惟同等次獎牌之頒發,以每人1次為限。
請欲申請之志工於113年7月1日(一)前將下列應備文件送至輔導室提出申請。如有疑問請電洽輔導室(02)23361266分機140張瓈文主任或分機141黃瓊毓老師。
1.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
(1)本校僅能開立志工於本校服務之時數,志工若於多個單位進行服務,請至各單位分別開立績效證明書。
(2)服務時數計算之起迄時間為90年1月22日起至113年5月31日(以領到手冊日起算),此前之服務時數不予採計,並請詳列服務起迄年/月/日。
(3)開立日期請勿晚於113年6月30日。
2.志願服務紀錄冊(含封面及內頁)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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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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