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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松佈告欄

轉知教育部宣導防止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接觸有害身心發展網際網路內容暨本市「112學年度中小學資訊素養與 倫理推動計畫 」

{{ $t('FEZ002') }} 02_教務處|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1月3日臺教資通字第1122705386號函暨本局 112年9月15日北市教資字第1123081558號函( 諒達)辦 理。

二、為防止兒童及少年接觸有害其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 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相關部會共同籌設「網路內容防 護機構」(iWIN)業建立及執行有害內容之申訴機制,相 關流程及聯繫方式詳見附件宣導資料。

三、教育部磨課師平臺亦有錄製資安相關課程(網址連結: https://familyedu.moe.gov.tw/docDetail. aspx? uid=1043&pid=1040&docid=132141),為維護教職員工生權益,強化資訊安全防護,請各校配合公告週知,以增進 資安知能。

四、針對本局112學年度中小學資訊素養與倫理推動計畫,各校 應配合辦理事項及重點臚列如下:

(一)每學期應進行資訊素養教育宣導2次及學生網路成癮篩選 輔導1次(含)以上,學生「授課率」應達30%(含)以 上。

(二)請貴校結合衛生福利部網路使用習慣自我篩檢量表及網 路習慣量表等資源,針對校內學生進行「網路成癮高危 險群學生」篩選及輔導作業。

(三)請各校於學期結束日(113年1月31日,星期三)前,將 「資訊素養與倫理」彙總表及「學校親職宣導暨網路成 癮篩選生活輔導成果紀錄表」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本 局承辦人信箱(qf5573@gov.taipei)備查。

五、檢附「網路不當內容檢舉」、「資訊安全防護」 之宣導資 料、「資訊素養與倫理推動計畫」及「網路使用習慣自我 篩檢量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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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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