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02_教務處|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1月3日臺教資通字第1122705386號函暨本局 112年9月15日北市教資字第1123081558號函( 諒達)辦 理。
二、為防止兒童及少年接觸有害其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 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相關部會共同籌設「網路內容防 護機構」(iWIN)業建立及執行有害內容之申訴機制,相 關流程及聯繫方式詳見附件宣導資料。
三、教育部磨課師平臺亦有錄製資安相關課程(網址連結: https://familyedu.moe.gov.tw/docDetail. aspx? uid=1043&pid=1040&docid=132141),為維護教職員工生權益,強化資訊安全防護,請各校配合公告週知,以增進 資安知能。
四、針對本局112學年度中小學資訊素養與倫理推動計畫,各校 應配合辦理事項及重點臚列如下:
(一)每學期應進行資訊素養教育宣導2次及學生網路成癮篩選 輔導1次(含)以上,學生「授課率」應達30%(含)以 上。
(二)請貴校結合衛生福利部網路使用習慣自我篩檢量表及網 路習慣量表等資源,針對校內學生進行「網路成癮高危 險群學生」篩選及輔導作業。
(三)請各校於學期結束日(113年1月31日,星期三)前,將 「資訊素養與倫理」彙總表及「學校親職宣導暨網路成 癮篩選生活輔導成果紀錄表」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本 局承辦人信箱(qf5573@gov.taipei)備查。
五、檢附「網路不當內容檢舉」、「資訊安全防護」 之宣導資 料、「資訊素養與倫理推動計畫」及「網路使用習慣自我 篩檢量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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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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