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03_學務處|
轉知本市114年學童高度近視防治服務專業視力檢查補助 方式與注意事項
一、依據本局「114年臺北市兒童及青少年健康促進及衛教服務 計畫」辦理。
二、旨揭國小學童專業視力檢查補助憑證為「護眼護照」或 「護眼卡」(自111年起已統一版本,詳見網址: https://psee.io/5hagnd),本局請貴校於每年9月新學年 度開學時,發予國小一年級新生1人1本「護眼護照」; 「護眼護照」使用期限為國小一年級至六年級,每年享1次 補助,如遺失則補發「護眼卡」,其補助資格同「護眼護 照」。
三、114年補助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補助對象:就讀或設籍臺北市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童。 (二)補助期間: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113學年六年 級學生補助至114年6月30日止)。
(三)使用方式:持本局發放之「護眼護照」或「護眼卡」至 165家眼科合約醫療院所(合約院所偶有異動,最新名單 詳本局網站/主題專區/兒童及青少年保健/臺北市高 度近視防治,網址:https://psee.io/5hagj2)。 (四)補助內容: 1、專業視力檢查項目包括:散瞳前後驗光、裸視視力、 最佳矯正視力、裂隙燈檢查及衛教指導。 2、補助範圍為「專業視力檢查費」及「掛號費」。如檢 查結果需進一步治療,或有其他醫療需求,需另行循 健保方式就診,不含在本補助範圍內。
四、檢送「臺北市114年高度近視防治服務—定期做檢查預防近 視A++」宣導海報電子檔(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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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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