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06_人事室|
一、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 在12班以下之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至該署臺中辦公室支 援,工作內容及資格條件,請詳參附件國教署函。
二、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4年5月28日 (星期三)前將簡歷表電子檔寄送承辦人電子信箱:e2148@mail.k1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高中 組行政規劃及資源科商借教師」,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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