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老松國小Web

老松佈告欄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性平教育與輔導工作

{{ $t('FEZ002') }} 06_人事室|

一、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4學年度商借公立學校(不 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數12班以下小型規 模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至該署臺中辦公室(學務校安 組)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條件,請詳參前開國教署函。

二、請符合「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且有意願之教 師於114年5月26日(星期一)前將簡歷表電子檔寄送承辦 人電子信箱:e-3129@mail.k12ea.gov.tw,該署將個別通 知面試事宜。

三、檢附國教署原函、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簡歷表各1份。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5-20|

{{ $t('FEZ005') }}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