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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 $t('FEZ002') }} 02_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4年6月18日藝視字第 1140001611號函辦理。 

二、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將於114年10月19日前於國立 臺灣藝術教育館專網公告是否試辦現場創作;如須試辦現場創作,將一併公告試辦類組、簡章、時間、地點。 

三、請學校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 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抄襲、代筆或明確挪 用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四、旨揭要點可逕自藝教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 (https://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五、檢附原函及實施要點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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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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