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05_輔導室|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家庭支持計畫」辦理。
二、申請資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高中職,經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安置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具在學學籍,並領有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中度以上之學生,有生活自理需大量協助者,以及家長有意願陪同者。
三、申請流程
(一)家長應填具申請表,以及相關證明文件,向就讀學校提 出申請。
(二)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核實評估通過。
(三)學校應完成審核,造冊報送本市教育局申請經費。
(四)核定每生每學年度參與學校辦理之隔夜教育旅行活動, 陪同照顧者1人為限,每人申請經費各以新臺幣3,000元為上限。
有意申請者請詳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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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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