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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松佈告欄

114學年度臺北市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實施計畫

{{ $t('FEZ002') }} 02_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及「臺北 市114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第1次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應詳閱計畫參賽規則, 落 實正確的智慧財產權觀念與創作態度,瞭解相關創作參賽 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抄襲、代筆或明確 挪用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情事。另為求比賽之公平公 正,參賽作品報名表欄位,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應親自簽 名,未滿20歲之參賽者作品須由家長或監護人簽章。 

三、報名規定 :

 (一)本比賽採先以網路登記,再現場收件方式辦理報名。 

(二)網路登記報名及列印報名表時間:自114年9月10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起至114年9月22日(星期一)下午4 時止,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 

(三)作品現場收件 

   1、114年10月1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3時止,請參 賽學校指派專人親自送達。國小組請送至本市大安區 銘傳國民小學、國中組請送至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 (國中部)、高中(職)組請送至臺北市立復興高級 中學。 

  2、送件人員一律核予公假派代。 

  3、為使評審公正,學校逾時送件、或送件表件資料不 完 整,致使學生權益受損者,由各校自負全責,經 本局 查證係學校行政疏失屬實,將追究學校相關人 員行政 責任。 

  4、本案由學校正式編制教職員擔任承辦人員,隨文另檢附 「臺北市114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參賽學校工作檢核表」, 如遇承辦人員異動,應確實進行業務交接工作,確保本項 比賽工作品質。 

  5、本次競賽後續相關訊息請至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網址:https://www.tpcityart.tp.edu.tw/)查詢及下 載,並請貴校將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網址連結公告於 校 網,善盡訊息公告周知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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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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