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老松國小Web

老松佈告欄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學 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相關配套推動業務

{{ $t('FEZ002') }} 06_人事室|

一、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5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 在12班以下之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至該署臺中辦公室擔 任行政工作,請詳參上開國教署函。 

二、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5年6月 30日(星期二)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國教署承辦人 信箱(e-22d7@mail.k12ea.gov.tw),該署將個別通知面 試事宜。 四、檢附國教署原函、簡歷表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各1份。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6-16|

{{ $t('FEZ005') }}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