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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松防疫公告

函轉衛生福利部公告「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 本公告所示場所應佩戴口罩,並自中華民國112年8月15日生效」

{{ $t('FEZ002') }} 03_學務處|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8月15日衛授疾字第1120200761A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及公告影本各1份,副本抄送本市相關醫事團體, 請轉所屬會員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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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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