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03_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1年10月31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110039184A號書函辦理。
二、參加旨揭聯賽者,該署將酌予補助學校球隊組訓費新臺幣 (以下同)6萬元及全國賽參賽費,相關規定如下:
(一)本經費將於112年撥付,應於111年9月1日起至112年11月 30日止執行完畢,支用項目包含:選手營養費、課業輔 導費(以400元/人節計)、教練鐘點費(以400元/人節 計)、代課鐘點費、消耗性器材費(單價1萬元以下)、訓 練費、交通費及膳食費等,組訓費及參賽費得相互勻 支。
(二)貴校應於112年12月15日前檢附收支結算表送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辦理經費核結事宜,若有餘款應予繳 回;相關單據留存各校妥為保管,以備查驗。
三、本案未盡事宜,請逕洽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謝雯玲 小姐, 電話:02-2567-3609轉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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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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