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03_學務處|
| 臺北市萬華區老松國民小學 111學年度 下學期 課外社團簡章 | |||||||||||||||||||||||
| 一、 依據「臺北市國民小學課外社團作業要點」。 | |||||||||||||||||||||||
| 二、 實施期間:112年2月18日(星期六)起陸續開課,上課至112年6月21日(星期三)為止。 (停課日:2/27(一)-2/28(二)二二八連假、4/3(一)-4/5(三)清明節連假、5/15(一)體表會補假) (★詳細上課日期詳見簡章第九點,請自行參閱後再進行報名,感謝各位家長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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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報名時間:111.12.26(一)早上九時~111.12.30(五)下午四時前網路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 |||||||||||||||||||||||
| 四、 報名方式:網路報名系統(Google瀏覽器) https://pse.is/4nvtzn 或手機掃描右下方 QR CODE 或由老松國小首頁公告連結進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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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注意事項: (一)幼兒園學生請勾選外校人士報名,並請備註班級,謝謝配合。 (二)學生報名、繳費後,視同家長同意遵守參加課外社團之一切規定。 違規嚴重無法改善者將通知家長辦理退社。 (三)若當天不克前來上課,請事先向學務處請假(團體既定課程,無法補課)。 聯絡電話:(02)23361266 轉(#113、120、122、123、124) (四)社團每期第一次上課各社團老師將於學務處旁大辦公室集合點名後一起帶至上課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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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備註: |
| 八、退費標準: (★請家長於課程日期結束前務必至學務處申請退費) (一)於確定開班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全部。 (二)確定開班後至未逾上課總時(節)數三分之一,而申請退費者,不論是否開始上課,退還所繳費用之三分之二。 (三)開班後超過上課總時(節)數三分之一、未達三分之二而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三分之一。 (四)申請退費時已超過上課總時(節)數之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 (五)學校因故未能開班授課者,應全額退還費用。 (六)前五項退費基準,如學習材料費已購置成品者,則發還成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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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上課日期:(補上班上課日,社團照常上課。) 【週一(17週)】2/18(六)、2/20、3/6、3/13、3/20、3/25(六)、3/27、4/10、4/17、4/24、5/1、5/8、5/22、5/29、6/5、6/12、6/19 【週二(16週)】2/21、3/7、3/14、3/21、3/28、4/11、4/18、4/25、5/2、5/9、5/16、5/23、5/30、6/6、6/13、6/20 【週三(17週)】2/22、3/1、3/8、3/15、3/22、3/29、4/12、4/19、4/26、5/3、5/10、5/17、5/24、5/31、6/7、6/14、6/21 【週四(17週)】2/23、3/2、3/9、3/16、3/23、3/30、4/6、4/13、4/20、4/27、5/4、5/11、5/18、5/25、6/1、6/8、6/15 【週五(18週)】2/24、3/3、3/10、3/17、3/24、3/31、4/7、4/14、4/21、4/28、5/5、5/12、5/19、5/26、6/2、6/9、6/16、6/17(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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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提醒,請詳細閱讀簡章資訊及各項重要期程,於規定時間內報名及繳費,逾時不候!!! 相關社團問題,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周五,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 洽專案行政 許老師:(02)2336-1266 轉113,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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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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