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05_輔導室|
衛生福利部為獎勵民眾從事志願服務工作,凡服務時數達 3,000小時以上,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且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均得申請獎勵:服務時數達3,000、5,000、 8,000小時以上者,分別頒授「銅牌獎」、「銀牌獎」、 「金牌獎」及得獎證書;同等次獎牌之頒發,以每人1次為限。
請欲申請之志工於112年6月30日(五)前將下列應備文件送至輔導室提出申請。如有疑問請電洽輔導室(02)23361266分機140張主任或分機141黃老師。
(一)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
1、本校僅能開立志工於本校服務之時數,志工若於多個單位進行服務,請至所服務的單位分別開立績效證明書。
2、服務時數計算之起迄時間以志工領到服務紀錄冊日起算至112年5月31日,並請詳列服務起迄年/月/日。
3、開立日期請勿晚於112年6月30日。
(二)志願服務紀錄冊(含封面及內頁)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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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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