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老松國小Web

老松佈告欄

教育部114至115年度「國際學伴計畫」國民中小學實施計畫

{{ $t('FEZ002') }} 02_教務處|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7月17日臺教資(三)字第1140068502A號函 辦理。 

二、依據「2030雙語政策」及「智慧國家方案」辦理,補助國 民中小學辦理旨揭「國際學伴計畫」,由教育部媒合具備 英語能力的外籍大學生與國中小學生,進行每學期10週視 訊及其它交流活動,期提升學生英語學習動機,瞭解多元文化,拓展國際視野。 

三、本案計畫簡述如下,餘詳如實施計畫: 
(一)對象:全國國民中小學。 
(二)期程:114年9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共3學期。 
(三)辦理模式:以課後為原則、線上視訊、一對多方式進行,以班級為單位實施,班級人數不限(不強迫全班參加),每班每週進行1次視訊,每學期10週為原則。 
(四)補助原則:本計畫採部分補助,教育部補助本市比率 82%、本市自籌比率18%。 
(五)補助項目:學校協助人力帶班費、課程所需材料費、資 訊耗材費等,每班每學期補助新臺幣(下同)1萬1,000 元。 
(六)參與114年1至8月國際學伴計畫學校及偏遠地區學校班級優先錄取,其餘擇優錄取。 

四、本計畫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8月8日止,有意申請學校 請於申請截止日前,逕送附件一至三之「申請書」、「經 費申請表」及「參與學校同意書」核章後正本至本局中等 教育科詹老師續處。另請參加學校將前揭資料電子檔用印 掃描後,將掃描檔及可編輯Word檔上傳至線上表單(連結:https://reurl.cc/gRKonN)。 

五、本案115年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 教育部得依審議結果調整計畫經費,並依政府採購法第64 條及預算法第54條之規定辦理。

 六、檢附本案實施計畫、申請書、經費申請表及參與學校同意書各1份。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7-30|

{{ $t('FEZ005') }} 42|